| 期房炒卖能否真正杜绝? 营业税向炒房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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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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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措施进一步细化。其中,关于6月1日开始,对个人购房不足两年即转手交易的行为加大税收力度恐怕是引起市场反响最大的一条 那么,北京将会在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具体的规定将是如何?如果实施,买房人将如何缴纳营业税?最重要的是,通过征收营业税,能不能真正杜绝期房炒卖?
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业内权威人士。
■七部委: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6月1日起征交易款5%的营业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要充分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该文件的第三条明确规定:
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即卖房人必须按交易款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而此前,从1999年到2003年,为了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国家对个人购买住房又卖出去在税费上是有优惠的,如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再卖的时候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北京:此前个人转让商品房不收营业税,七部委文件尚待制定具体规定
那么,在北京,七部委的文件何时实施?如何实施?
北京市地税局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七部委的文件北京要实施,这是可以肯定的。但国务院此次转发的文件是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七个部委联合下发的,根据惯例,北京也必须对应的七个部门联合制定文件才能实施,因此,目前,市地税局正在等待有关部门牵头制定该项具体政策。
那么,此前,北京市有关商品房转让是如何收税的?北京市地税局的有关负责人透露,商品房转让,按相关法律法规,卖房人必须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事实上,在北京,过去个人转让商品房除了后两者,并没有征收过其他税。
该负责人指出,1999年和2003年,为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国家对个人购买住房又卖出去行为制定了几项优惠税收政策:
第一是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第二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地上建筑物并取得收入的个人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财税[1999]210号文件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第三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四是契税。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转移房屋权属按成交价格的3%征收契税。优惠政策:财税[1999]210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第五是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商品房销售按销售额的万分之五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北京市地税局的有关负责人透露,这次七部委的文件有可能是北京完善个人住房转让税费征收的一次契机。今后北京有可能在个人住房转让税费的征收上出现几个变化:第一,普通个人自住商品房和高档商品房区分征税;第二,完善个人住房转让过程中的各项税费征收。
当记者问及,如果个人转让住房开始征收营业税等税费,将在什么环节征?这位负责人解释,和契税一样,在办理产权转让之前必须完税。
■业内:征收转让营业税能抑制部分“短线炒卖”,杜绝期房炒卖行为还需有其他办法
对不到两年的个人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能不能杜绝目前在北京市场已经出现苗头的期房炒卖行为?记者采访了一些在销售一线的售楼人员和销售代理公司的负责人以及部分开发商。尽管他们的看法略有不同,但有一点几乎是“异口同声”:期房转让有很多手法可以操作,时下出台的有关征税不到2年的普通住房转让营业税的规定,能够起到抑制部分“短线炒卖”行为,但要杜绝期房炒卖行为,还需要其他办法。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做了8年房地产销售的人士透露:“只要开发商配合,短线的期房炒卖有很多操作空间,比如找好了下家,可以和开发商说好,先‘退’再由开发商‘卖’。而事实上,很多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希望能早点拿到回款,一般都不会拒绝炒卖者。”关于这点,记者在采访开发商的时候得到了证实,部分开发商事实上还希望有人来“炒房”,以显示他的销售火爆。但可喜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开始“拒绝”炒房者。
而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李文杰认为,通过营业税的征收不失为一种打击炒卖期房的手段,但要做到杜绝炒卖,让市场走向健康,根本上还得加强信誉体制的建立,如买房人要凭收入完税证明申请住房贷款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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