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ICP备05004251号
烟台网 | 烟台美食网 | 烟台交友网 | 烟台消费网 | 烟台汽车网 | 自助建网 | 烟台广告网 | 烟台购物网 | 烟台论坛
- 广告业务
- 房网简介
- 网站地图
中国房地产资讯网烟台站
进入烟台房网论坛讨论房产和装修

您现在的位置: 烟台房地产网 >> 烟台房产动态 >> 港城房产 >> 土地市场 >> 文章正文


城镇土地使用税内外企一致 税额翻两倍

来源:水母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0

  记者从市地税局税政一科了解到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已从1月1日起实施,与往年相比出现了两大变化。

  据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一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了两倍。调整后我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将在1.5元至24元,待山东省
公布新税额后再进行调整;二是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公平了税负。据了解,目前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年每平方米1.5元-4元不等。

作者:孙长波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本周新闻热点
  • 抑制建设用地过度扩张 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

  • 图片新闻

    市场剧变,烟台开发商应如何

    西海岸圣诞狂欢派队激情上演

    走进港城首家房地产培训中心

    烟台最大的一棵圣诞树在阳光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专题栏目
    最新推荐
    版权所有 © 2006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04251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1006 6161006 集采热线:0535-615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