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套经济适用房首日迎房主 |
|---|
|
|
| 来源:烟台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 11:17:58 |
|
昨天是2007年度经济适用房现场发销首日,百余位市民挑选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今年锦绣新城三期经济适用房销售采取按编号顺序分期认购的方法,每天上午、下午各办理60名,免除市民排队的辛苦。记者昨天早晨7时在现场看到,前60号市民面带喜悦等待着挑选满意的房子。部分序号不在当天购房之列的市民,也纷纷举家赶到现场提前“演练”。“政府帮咱圆了一辈子的住房梦,可得好好挑挑房子。”大家聚在房型展示板前仔细比较各套房屋结构。 销售刚开始,一位拄拐杖的老人引起记者注意。只见老人很快选好房屋,开始办理手续。记者上前了解到,老人叫崔明顺。他的老伴王淑英告诉记者,他们和孩子一直住在一座平房内,这次选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新居,非常满意。“就要这套。”说话间,购房者王嗣勇也挑选好自己满意的房子。王嗣勇今年55岁,是市区一家建筑公司的老职工,他激动地说:“加上这次我是第三次申请住房了,前两次都没被选上,这次终于圆了住房梦,得感谢政府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由儿子陪同前来选房的74岁市民绪祥庆谈到古稀之年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不禁老泪纵横:当了一辈子的无房户,没想到在花甲之年圆了住房梦。他对锦绣新城经济适用房的房型称赞不已:“楼间距很宽,彼此不挡阳光,南边还靠着水库和山,环境真好。”最令老人激动的是,经济适用房价格比周边地区商品房低了一大截,“质量好得很,墙老厚实了,实在是感谢咱政府!”据房管部门介绍,本次购房市民中年纪最大的是我市的“长寿之星”———111岁的杨明运老人,由于老人身体不便,当天委托了他的侄子到现场买房。 房管部门提醒市民,购房人须本人持购房证、身份证到售楼处选购,本人不能到场选购的,须出具由购房人亲笔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及购房人、委托人身份证、购房证前来办理。入围申购家庭按购房证序号顺序办理选房手续。发售时间从3月31日至4月12日,12日下午5:00前购房人仍未前来选房的,购房证自动作废。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