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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答疑]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购房者是否可解除合同?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0 9:20:02

  李小姐:我去年10月购置了一套期房,房屋买卖合同都已经签好,但后来售楼小姐打电话给我,说合同防伪码验证有误,让我去更换一份防伪码正确的合同,请问有这种情况吗?

  专家:商品房买卖合同防伪码会在以下情况下发生变化:开发商正式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以
后,通过开发商终端再次输入应当由买受方自行设置并妥善保管的合同密码,且进入合同打印流程(不管合同是否再次打印出来),此时的合同防伪码就会发生变化,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默认最后一次的防伪码是真实有效的。因此提请您注意:1、合同密码应由买受方自行设置、输入并妥善保管。2、请您拿到更换后的合同时务请详细核对合同内容。

  王先生:我祖父有住房一套,但两证不慎遗失,请问补办需何手续?另外,因祖父年事已高,无法亲自办理补办手续,其子或其孙是否可代为办理?

  专家:请您先办理委托公证,然后委托人持委托书、身份证件到原来的登记机构去申请。

  张女士: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专家:有关法律规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辛小姐:开发商办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购房者是否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

  专家: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刘女士:我入住小区快两年了,由于开发商未及时提供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资料,现在仍然没有领到产权证,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做出赔偿?

  专家: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办理产权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应当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张先生:近日,想买一套商品房,但是当前去准备定房时被告知房子大多被内部人员定了,如果想买房需先交纳诚意金,然后还要预付20%,一个月后再付30%,否则不能定房。他们的房子现在还没有开工,要等一年多点时间,这样的房子能出售吗?

  专家:只要开发公司取得预售证就可以对外销售了,至于如何付款,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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