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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不是"终身"享受的福利

来源:水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2

  记者昨日获悉,作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配套举措之一,《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出台。《办法》要求廉租房要“一户一档”,打破“终身制”。

  所谓“一户一档”制度,是指将每户申请廉租房的详细资料纳入统一管理,包括申请、审
核、实施保障及年度复核等有关材料。廉租住房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必须是住房困难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按《办法》要求,依法受理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给予答复。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实施相应保障;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办法》还要求,严格实施年度复核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按年度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及时对是否实施保障、保障方式、保障水平等予以调整,对复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在《办法》颁布的同时,《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也将正式颁布,它将真实记录廉租住房政策落实情况,反映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状况,为年审提供有力的依据。据介绍,在考核中档案管理占到100分中的14分,对档案管理的要求有“建立档案”、“内容及时更新”、“全部电子化”、“数据完整”等。

  烟台市早已率先尝试废除廉租房“终身制”,每年都要对廉租房住户进行普查。不符合租住标准的家庭,将被取消其租金补贴或者收回已配租的住房,以保证有限的廉租住房能始终帮助确实困难的家庭。

作者:赵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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