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转让明确领导干部“三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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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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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召开的国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上,国土资源部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在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要严格执行三个不准,即:不准单位主管领导不按规定办事;不准非分管领导干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不准分管领导随意批条子。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牟取私利。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刘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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