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买二手房却欠供暖费 二手房交易谨防“陈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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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7 | |
| 今天上午市民孙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他今年8月份新买的二手房,在前段时间交取暖费的时候却发现原房主还没有交去年的取暖费,自己要想取暖必须补上去年的取暖费。 | 记者调查发现,在近期取暖费收取工作中这样的纠纷并非个例。由于取暖费只是固定在一年的供暖前一段时间缴费,所以平时很多人在房产交易或租赁时都会忘记变更供暖手续,而一些房主在卖房时很少主动出具供暖费结清的证明,万一有拖欠供暖费的情况很容易给买方造成麻烦。 对此,消协的有关人员认为,一般情况下原先的取暖费应由原来的房主支付,以后的供暖费则由新的房主承担。消协的原海英秘书长也提醒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子的有关情况,不能简单地相信房主的一面之辞,最好到供暖公司查下有没有费用拖欠的情况,开出费用结算情况的证明,这样才不至于出现替别人埋单的情况,即便出现纠纷也有证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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