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房地产合同7月起用 二手房买卖更安全 |
|---|
|
|
|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4 |
|
新房地产合同7月起用 二手房买卖更安全 采用新版合同对买卖双方都有利。中介公司与经纪人信息完备,一旦发生纠纷,双方有稽可查。较之于2000版买卖合同,新版合同在第一条即须明确是否通过中介公司居间介绍,若通过中介公司居间介绍,则中介公司的名称、经纪人的执业证书号写入合同。另外,新版合同附件六更是把中介公司的地址、联系电话、服务事项等详细的中介服务情况一一列明,中介公司需对照一一填写,并输入电脑登记备案。2000版合同中,中介公司只需自填相关资料,实际上不少公司不填或填写虚假的信息,致使发生纠纷时,上下家根本无法找到中介公司或经纪人。 市房地局市场处有关人士指出,今后,户口迁移约定和房屋权利完整条款有了范例可供买卖双方选择。二手房由于已是现房,完整性较强,一般的缺陷都很清楚,很少有隐瞒欺骗的情况。目前二手房买卖中,最易产生纠纷的一个环节是上家户口迟迟不肯迁出,或因无处落户而无法迁出,致使下家户口无法迁入,影响到下家子女的读书等。为此,新版合同在特别告知第四条第十项、第六条第二款明确了如何对户口迁移进行约定。另外,为保证交易房屋权利的完整性,新版合同还在特别告知第六条第一款提供了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的范例。 新版合同操作性更强,更加规范。智恒房产法务部许海波说,新版合同第四条把交钥匙作为房屋交付的条件之一,这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对中介公司来说,操作性更强了。另外,在违约责任方面,新版合同第九条、第十条明确上家延迟交房或下家延期付款在一定期限内,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一定期限,另一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这赋予了上下家一定的选择权,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简单地让上下家解除合同,使之更符合民事法规的基本原则。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