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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程序》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4


房屋出租程序

  第一步:出租资讯
  如果您有一套房子想出租,最好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房子是否具备出租条件,如果条件具备,您就需要比较一下房产周边物业的租金情况,以便衡量自己的定价,要知道,房屋的地段、质量、户型、装修档次、电器配备等都是房租的关键因素。这些,您都可以通过本网的《租房指南》掌握,有什么问题,还可以来电或发邮件给我们,您将会得到准确、及时的答复。
  需要提醒您的是,以下房屋是不允许出租的:
  1、 凡新建住宅, 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和未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的房子不能出租;
  2、 不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不能出租;
  3、 产权共有的,在共有人意见不一致和产权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出租;
  4、 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能出租;
  5、 租用房管部门的公有住房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房屋不能出租;
  6、 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现住的全部或部分房屋不能出租;
  7、 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租;
  8、 未经国家规划部门批准的违章建筑或是私自建造的“无证房”不得出租;
  9、 有倒塌危险的破旧房屋或临时建筑不准出租;
  10、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房屋出租时间方面,按有关规定,北京市房屋租赁期限最短一般为一年(不能低于半年); 最长为20年。

  第二步:寻找客户
  如果您已经办好了《房屋租赁许可证》,了解了周围地段相当条件的租金价位(注意:房屋的新旧程度、装修情况、是否提供家具、电器等都会影响租金的高低,所以在您出租之前适当的提供以上内容,不但可以提高您房屋的租金,还能很快促成交易。)确定了租金,那么,接下来就是挑选承租人了。
  1、 发布信息使潜在的租用者知道您正在找寻承租客户. 首先您可以在本网的房源出租房信息发布系统刊登,您只需填写出租房屋发布登记表,大量通过网上租房的人就会看到您的刊登信息,租房者就会主动的、直接的跟您取得联系。网上的信息发布服务是完全免费的;
  2、 去找房地产中介的公司,让其为您做代理。不过,在现阶段中介市场代理机制不健全的情形下,陷阱和漏洞很多,我们提醒您一定要小心行事;
  3、 了解求租者的情况 , 什么人租用、做什么用途、租用多长时间等,最重要的事情是清楚对方的需求和身份,而非没有意义的硬性推销;
  4、 承租人尽量以家庭为单位,尽量选择收入稳定、学历高、有良好教育背景的人士;
  5、 如是外地人, 需要他提供在京暂住证明。
  如果租房者符合您的基本要求,就可以约定时间来看房、见面了,谈妥后签订租房协议。

  第三步:接待看房
  如果有了满意的承租者,经纪人会为立即为您接洽看房事宜,跟您预约上门看房日期、时间。在看房时要注意以下5个方面:
  1、 严格守约,准时等候求租方前来看房。
  2、 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
  3、 由工作人员和您预约上门看房日期、时间。
  4、 工作人员在约定时间陪同承租方准时上门看房。
  5、 若求租方看中房子,可签订“房屋租赁意向定金收付书”。

  第四步:签定租赁合同
  租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就可以签订合同,我们为您提供了标准的合同样本,以供您参考。
  不过,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 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 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 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8、 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

  第五步:物业经验
  在合同规定的房屋交验日,经纪人将陪同承租方进行房屋现场交验,协助验收房屋内有关家具、电器等设施。双方填写《房屋交验单》,您向承租方交付房屋钥匙。
  在房屋交验时,您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交验时间:《房屋租赁合同》规定日期;
  2、 交验内容: 装潢设施、家具、家电、水电煤表数字、钥匙、其它相关物品;
  3、 交验方式:工作人员陪同承租方当面进行交验;
  4、 交验手续:填写《房屋交验单》。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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