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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对房屋装修可以要求实行多长的保修期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

    由于装修市场不太规范,经常会出现刚刚装修完工的房子又发生了质量问题,再找装修队伍,装修人员或者以没时间作为推托,或者要求加钱,装修质量和服务确实令人担忧。
    北京市政府为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规范竣工后服务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减少质量纠纷,出台了<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一年制度>,规定:家装工程自验收合格后,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家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填写工程保修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执行。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按原貌进行维修。保修期内如属甲方责任造成装饰面损坏,影响正常使用,需要乙方进行维修,乙方只能按实收取工料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保修期内维修要及时,自甲方提出申请维修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组织维修,不能无故拖延。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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