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装合同换新版 条款签仔细保证不吃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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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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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装饰公司营业执照和装修资质
目前,在本市施工的家装工程都必须统一使用由北京市工商局颁布的2003年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的第1页是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业主要将合同中的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写明,在查看装饰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装修资质后,应写明装饰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设计师及施工队负责人,如果装饰公司属挂靠、承包企业的,应请该公司出示由被挂靠单位法人开具的“法人委托书”。您一定要监督装饰公司如实填写,尤其是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等项,必须和营业执照相同。如果万一出现纠纷,凭这些项目就可以在工商局查到装饰公司的档案。
■新版合同规定的内容不需过多更改
新版家装合同仍是格式合同,虽然只需在空白处填写,但是作为合同的甲方,消费者可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看清条款。家装工程中大多是甲、乙双方共同提供装饰装修材料。由于双方验收、接交手续不清责任不明确,在工程发生材料质量问题时往往纠缠不清。新版合同在条文中强化甲、乙双方对所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的验收、确认和接交手续的工作,明确最终责任,消费者还须认真填写。另外,由于“工程过半”是作为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标准,新版合同作了明确界定,装饰公司不应更改或另做解释。
新版合同将施工图纸条目改为“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并要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设计方案有关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必须提供预评价计算书。装修必须环保达标,成为家庭装修最基本的要求。
■口头约定不可靠,落纸签字才有效
在施工过程中确认形成工期延误责任是件较为复杂的问题。甲、乙双方往往只凭口头约定式回忆来认定工期延误,由于缺少有力见证致使双方产生纠纷。现在合同中规定: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例如,由于装饰公司的原因延误工期的,应由乙方出具书面内容证明。
在装修中,如果您要调整施工项目,一定要签订《工程变更单》。如果装饰公司只跟您有口头约定,就很容易造成麻烦。《工程变更单》中要写明所用材料、工艺工序、价格和工期等内容,并经双方签字认可。
■违约条款要详签
按照新版合同规定,乙方责任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不能达标,将支付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何界定是谁的原因造成空气质量不达标成了矛盾的焦点。为了避免装饰公司推卸责任,消费者最好在合同中附上两张表,一是《甲方装饰材料供应明细表》,一是《乙方装饰材料供应明细表》。这两张表中所列出的装饰材料,分别由谁购买,这样就更便于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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