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ICP备05004251号
烟台网 | 烟台美食网 | 烟台交友网 | 烟台消费网 | 烟台汽车网 | 自助建网 | 烟台广告网 | 烟台购物网 | 烟台论坛
- 广告业务
- 房网简介
- 网站地图
中国房地产资讯网烟台站
进入烟台房网论坛讨论房产和装修

您现在的位置: 烟台房地产网 >> 资讯广场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 政府公告 >> 文章正文


我省出台稳定房价措施

来源:今晨六点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3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20日下发通知,提出一系列措施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

     这些措施包括:加快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切实提高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加强房地产信贷与交易监管,严格执行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调整政策,依法强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通知规定,各市、县政府要编制年度用地计划,要优先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各市、县每年应按照5%左右的比例,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资金,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一并用于廉租住房自己保障。

      今后,山东还将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对证件不齐全和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信贷条件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同时,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作者:未知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本周新闻热点
没有相关文章
图片新闻

营业税、个税 “两税”会成

转让二手房所得应缴个税 开

公安部:搬新家迁户口不用更

示范合同具体条款操作指南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专题栏目
最新推荐
版权所有 © 2006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04251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1006 6161006 集采热线:0535-615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