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ICP备05004251号
烟台网 | 烟台美食网 | 烟台交友网 | 烟台消费网 | 烟台汽车网 | 分类信息 | 烟台广告网 | 烟台购物网 | 烟台论坛
- 广告业务
- 房网简介
- 网站地图
中国房地产资讯网烟台站
进入烟台房网论坛讨论房产和装修

您现在的位置: 烟台房地产网 >> 资讯广场 >> 政策法规 >> 法律法规 >> 精选案例 >> 文章正文


当前亮在房地产前面的 有几盏“红灯”?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8


经过国八条、七部委“新政”对楼市的洗礼,经过主办方分手后的争吵,业界颇有些名气的博鳌房地产论坛本周召开了。“新政”洗礼的大背景下,除了樊刚、巴曙松等学者在论坛上对房地产业的谆谆劝诱外,还有房地产商们时而“情不自禁”出来的牢骚。

不过牢骚归牢骚,如果果真房地产还拿着30%的利,那到真是有些胡搅蛮缠。显然,如果在这一前提下,比较彩电企业2%、3%的利润率,即便PC企业也只是8%的利润,那么房地产的境遇便如坐天堂一般。只是,这个推导的前提是对这30%数字的求证。然而,在信息缺失兼而信息失真的语境下,这又是一笔糊涂账。而且,相当的时间内,政府、研究机构也都没那个能力搞清真实的状况,也没有哪个房地产商会“招认”自己挣了这么多钱。

调控房地产当然不会是因为政府要把房地产给“灭”了,这是一个毋须置疑的前提;当前房地产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也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前提。所以,这样的前提下,如果说当前的调控让房地产到了一个“四面红灯的十字路口”,未免有些气话。如果有红灯,我们宁愿相信至多有三个,还有一个“绿灯”指着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如果真的是四面围合,那我们宁愿相信是围着一堵围墙,让强健者爬过,更远的路上跑的更稳健、茁壮,而爬不过围墙的羸弱者,死了算了!



作者:佚名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本周新闻热点
  • 新房地产合同7月起用 二手房买卖更安全

  • 专家指导:卖房选择一般委托还是专任委托?

  • 业主被盗,物业管理应否赔偿?

  • 入住后发现开发商承诺没有兑现怎么办?

  • 请问商品房是不是购房完全拥有的私有财产?

  • 入住了一段时间以后,发现房子渗水怎么办?

  • 业主逾期收楼要承担哪方面的责任

  • 物业管理服务费可以预收几个月?业主或使用

  • 图片新闻

    示范合同具体条款操作指南 

    烟台房地产网法律论坛四:百

    人民币若升息购房多付利息 

    《购房小心“拉圾面积”》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专题栏目
    最新推荐
    版权所有 © 2006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04251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1006 6161006 集采热线:0535-615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