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ICP备05004251号
烟台网 | 烟台美食网 | 烟台交友网 | 烟台消费网 | 烟台汽车网 | 自助建网 | 烟台广告网 | 烟台购物网 | 烟台论坛
- 广告业务
- 房网简介
- 网站地图
中国房地产资讯网烟台站
进入烟台房网论坛讨论房产和装修

您现在的位置: 烟台房地产网 >> 资讯广场 >> 房屋贷款 >> 贷款常识 >> 基本知识 >> 文章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灾区优先建设学校等公共设施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8 8:24:4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要求,各灾区在现有分配任务的总量中可优先建设一批学校等公共设施。为保证学校等援建工作的尽快开展,各受灾市州应在6月8日前明确需建设的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建筑的位置、面积等,以便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出,各灾区可调整现有过渡安置房的援建结构,在现有分配任务的总量中优先建设一批学校等公共设施,这类建设工作可折算为原分配的过渡安置房套数,即可减少住房套数,并冲抵受援地区的建设任务总量。拟优先建设的学校、幼儿园等建筑场地必须具备马上开工的条件,不能马上开工的,要列出具体时间计划,以便统一安排进度。这类建筑的场地选址必须满足安全的要求。

作者:佚名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本周新闻热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个月内建造100万套安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过渡安置房鼓励建为两层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房保障重点倾斜四类人
《烟台市已购住房交易管理办法
封存在封管办的职工,如何获知本人的住房公
哪些情况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可以由单位
宜昌:公积金购买二手住房可免征公积金部分契
利率调整后,住房公积金存储利率是否也调整
图片新闻

营业税、个税 “两税”会成

转让二手房所得应缴个税 开

公安部:搬新家迁户口不用更

示范合同具体条款操作指南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专题栏目
最新推荐
版权所有 © 2006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04251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1006 6161006 集采热线:0535-615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