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ICP备05004251号
烟台网 | 烟台美食网 | 烟台交友网 | 烟台消费网 | 烟台汽车网 | 分类信息 | 烟台广告网 | 烟台购物网 | 烟台论坛
- 广告业务
- 房网简介
- 网站地图
中国房地产资讯网烟台站
进入烟台房网论坛讨论房产和装修

您现在的位置: 烟台房地产网 >> 资讯广场 >> 房屋贷款 >> 贷款种类 >> 公积贷款 >> 文章正文


公积金贷款为何不可以缩短还款期限?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

  问:我申请10万元公积金贷款,打算2年还清,但银行告诉我,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我的最短还款期限是8年,请问为什么不可以缩短还款期限呢?

  答:按规定,职工是按照月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的,而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根据单位申报的工资基数推算借款人的月收入水平的,同时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金额占月收入的比例也是有规定的。据此,公积金中心推算出每个借款人可以承受的最短还款期限。因此,即便借款人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希望缩短还款期限,也是不可以的。但借款人可以在还款一年后用提前还款的方式加快还款速度。

作者:佚名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本周新闻热点
  • 二手房买卖流程-贷款与保险

  • 封存在封管办的职工,如何获知本人的住房公

  • 哪些情况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可以由单位

  • 宜昌:公积金购买二手住房可免征公积金部分契

  • 公积金可提前还款的手续

  • 利率调整后,住房公积金存储利率是否也调整

  • 购房宝鉴:教你如何提取公积金

  • 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什么要一定做评估呢?

  • 图片新闻

    示范合同具体条款操作指南 

    烟台房地产网法律论坛四:百

    人民币若升息购房多付利息 

    《购房小心“拉圾面积”》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专题栏目
    最新推荐
    版权所有 © 2006 烟台龙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服务声明 (鲁ICP备05004251号)
    地址:烟台市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1815室 电话:0535-6661006 6161006 集采热线:0535-6157002